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消防安全许可
(一)、申报条件:
1、填写《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》;
2、消防设施审核和消防验收意见书;
3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;
4、灭火疏散预案;
5、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。
(二)、审批期限:
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前往检查,检查后2个工作日内发出《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