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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办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许可
信息来源:市公安局     发布者:公安局管理员   发布时间:2004-9-14  

举办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许可

 

(一)、申报条件:

1、填写《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》;

2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;

3、灭火疏散预案;

4、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。

(二)、审批期限:

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前往检查,检查后2个工作日内发出《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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